她表现得越坚强,他越发火大,只是顾忌到她是个刚生下孩子的产妇,他克制道:“孩子的父亲呢?”
短短的几个字却隐藏了很多火药味儿。
叶未央却笑了起来,她闷声的咳喘着:“他呀,他怎么说呢?他就是一个小孩子,说白了不过是在和他哥哥争东西而已,我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物件罢了,他不爱我,所以,没必要再和他纠葛。”
叶未央自言自语道:“争东西争成这样也是头一次见,把自个儿都搭进去了。”
她似乎觉得很好笑,然而,她身体实在太不好了,因为这笑意而引发了咳。
她冲安德森笑道:“他比他哥哥先得到我,哪怕以这样的方式。但我觉得,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错误,这孩子的出生也是一个错误,但是父辈的错误不应该延续到他身上。”
叶未央又停了下来,她深深的吸了口气道:“安德森先生,我不想因为一个孩子就和他绑在一起,而不论是孩子,还是我,都不愿意成为他和他哥哥争夺的一样东西。我想,我哪怕给不了孩子特别好特别好的生活,但是总比在那样的情况下好吧。”
安德森没有说话。
她在说这些时候,透着一股子软弱,然而这份软弱却彰显着骨子里的坚强。
她身上具有平民的气息——命如蝼蚁,轻贱可悲,被百般践踏,然而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气概,雷劈刀砍也不投降。可以随波逐流,内心仍有坚持。
安德森见过无数的亡命徒,也见过无数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人,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了如叶未央一样的平民,然而,没有任何一个平民如她这样具有令人难忘的特质。
安德森有一个瞬间觉得,要不就娶了她吧,她多有趣,多有意思。
他身为外国人,和无数的女人上过床,他并不在乎贞操,也不在乎这位女性是否结过婚有过孩子,他只在乎这女性是否有趣。
余生漫长,不和有趣的人过一辈子,那多无趣。
他张张嘴,他想问她——你嫁给我可好。
但是,他很快清醒过来,嗤笑自己那一瞬间的意乱情迷,他是不婚主义,他可以和任何女人上床,他也可以和任何女人谈感情,但是他绝不会和任何女人结婚。
结婚是多么无趣的事情。
和一个人过一辈子,是他不敢想的事情。
再说了,叶未央固然有趣,可这世上即便没有叶未央,也会有李未央、王未央这样的人物。
一个叶未央算不得稀奇。
他沉默着。
叶未央误会了,她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对你讲了一些你觉得很无聊的话吧。”
她自言自语道:“也是,这些事是挺无聊的。”
她看着安德森道:“安德森先生,我还没有去见过我的孩子,不过我听他们说,是个男孩呢。你知道吗?我比较想要女孩子,因为女孩多听话啊,男孩子长大了,很调皮的,而且国内竞争压力也大,还要买房……”
她顿了顿,摸了摸左手,不好意思道:“我又废话了。安德森先生,你忙你的吧,我自己在这里就好,不用为我担心。”
安德森起身道:“他在保温箱,等你身体好些了再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