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并未统一,几个大部族只是暂时联合在了一起而已,正因为这样,在北俊风挥军北上,他手下的将士后退无路又有他许诺的金银女人之后,也就很快将突厥的人马击溃了,还抢了突厥的牛羊,又将突厥残部赶到了前来“平叛”的齐朝军队那里。
齐朝和突厥交战过无数次,以往就算齐朝胜了,但因为齐朝的军队会退去,所以突厥总是很快就能修养回来,然后继续在缺少食物的时候南下抢夺。
可这次不同,这次,北俊风的大军在突厥的地方留了下来。
他并没有带着军队进入那个山谷,只是在那座巨大山脉的南边筑起了城池,他们在山脚下圈出土地种植土豆,在山上放养山羊,慢慢地安定了下来。
当然,能做到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那个山谷出产的粮食,虽然在后来的日子里那个山谷慢慢地变得普通,并不像一开始一样冬天的时候都能温暖如春,但那里确实比外面暖和很多,在里面种满土豆之后,竟然就已经能保证十几万人不挨饿。
北俊风对那个神秘的声音的主人感激涕零,对手下的将士也就更加尽心尽力,也愈发地受人爱戴。
一转眼,时间就过去了三年,这些西北军的将士,终于习惯了草原上的生活。
北俊风自立为王,却并没有像齐朝一样弄一个繁杂的朝廷出来,甚至他依旧自称将军,所住的居处,也称之为将军府。
将军府用山石修建而成,前院用作议事,后院就是他的起居之处,北俊风并不注重享受,这里也就显得有些空旷。
又到了冬天,北俊风看着天气不错,就一边在门口晒太阳,一边让人煮了药水泡脚。他年轻时受伤太多,一到阴雨天就会浑身酸痛,后来阿宝给他找来了一个医生,帮他开了一些药调理才慢慢变好。
“将军,你每天按时喝药,按时泡脚,身上的暗伤一定会慢慢好起来!”阿宝放在炉火上煮着的药壶拿过来,往北俊风泡脚的木盆里倒了点药水,然后就开始摆弄起自己面前炉火上的锅子来。
这锅子是陶制的,有些笨重,而在锅子里面,正翻滚着乳白色的汤水。
汤水是用牛骨熬成的,阿宝又将牛肉土豆之类倒进去,等煮熟了,就捞出来在旁边准备好的酱料里沾一下,然后摇头晃脑地吃掉,似乎这是无上的享受,他吃了几口之后,还连汤带水地盛了一碗,然后递给了北俊风。
北俊风也不客气,直接喝了个干净:“我会注意的,一定好好喝药。”他以前虽然有不喝药的前科,但那也是有原因的——当时,真的是太忙太忙了。
“将军你就该多注意一下身体啊,不然老了要吃苦……”阿宝的话才说到一半,突然就看到一向稳重的李远朝竟然从外面跑了进来,还涨红着一张脸满脸兴奋。
“将军,我婆娘生了,我婆娘生了!是个大胖儿子!”李远朝高兴的几乎合不拢嘴。
在突厥,打仗的时候谁赢了,谁就能得到女人牛羊,所以当初他们打败突厥的时候,很多女人带着年幼孩子直接就跟了他们。
而除了突厥女人,还有当初被突厥人抢走的汉人女子,也都跟了他们。
当兵的很多一辈子都娶不到妻子,只要有女人,他们并不在乎这些女人是不是嫁过人生过孩子,所以最后这些女人都有了归宿,李远朝的妻子,就是其中之一。
“恭喜!”北俊风看着自己的下属高兴的样子,脸上也有了笑容。
李远朝咧着嘴乐了好久,才突然想到了什么:“将军,我老婆孩子都有了,你……你是不是也该找个伴儿?”
当初抢了突厥的女人之后,大家就让北俊风先挑,甚至突厥的一个公主还看上了北俊风,但北俊风却一个都没要,这还不算,后来军营里有些男人为了有个伴组成了家庭的时候,他们也给北俊风找了几个男人,但北俊风同样没要。
“你们不用管我,我没有那个心思。”北俊风道,他对司徒赫荣已经没有感情了,但他这方面的要求其实有些高,他喜欢男人,还喜欢学识渊博长相俊秀的,这西北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