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盯着手里的纸条一时怔忡,思绪一下飘到了七年前的盛夏。
那时他们通信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来信有了三四封,聊的多数是关于心理书籍方面的内容,她在“北极星”的推荐下,又去看了《乌合之众》这本书。
北极星,是当时和她通信的那个男孩。
她不知道他到底多大了,一开始就问人家年纪好像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充其量,他们那会儿不过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而已。
北极星的字令余笙的脑海里只想到一个词:铁画银钩。
字字用力,笔健柔美。
时隔多年,余笙依旧对他的字迹记忆犹新。
脑海中忽然又想起上次在李姨家小院吃饭,他问她宛城星源小区杀人案有没有印象,她那时上大二,具体情况她确实没有什么印象,但她仔细想了想,当时好像是杀人犯为了逃脱劫持了一个宛城的大学生。
校外围了一大堆人,警笛喇叭声层层不断,余笙在校内隐约听到声音,却并没有在现场去看。
许从舟这么问,是因为当时他在现场吗?
还有上次朋友圈的那张照片,他的出现,都是巧合吗?
“这么看来,你喜欢他的那一年,我也刚好喜欢。”
余笙静默了一下,她十七岁喜欢周杰伦,那个男人的歌给了她很大的支撑,所以当时很认真地给北极星推荐了周杰伦。
信里一个劲儿地和他夸奖周杰伦的歌有多好听。
那一年……
余笙有点不知所措,他之前的这句话是暗示吗?
所以他是自己心里一直惦记的那颗北极星吗?
北极星,小熊星座里最亮的一颗恒星。
余笙又惊又喜,回到房间匆忙找到手机,打了一行字又犹豫了一下,思忖片刻又重新打字,总觉得怎么问都有点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