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去春来,一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又一次暑假开学后,于同已经是个13岁的少年了,这一年来,和秦韵的关系虽然没有什么突破,但二人的吻技却是练得极为高深了,也许是得到了心灵的慰藉,本就美得惊人的秦韵更是容光焕发,只是于同仍然不时得看到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幽怨,这让于同很不明白,但这事也不好去问别人,只得暂时放下。
九月中旬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于同很是恼火的事,那天,一个很得天一重视的董事长助理到服装公司视察,见到秦韵后,惊为天人,便对她展开了纠缠,弄得秦韵苦不堪言。
那家伙还私下威
秦韵突然有了一种幸福到眩晕的感觉,是啊,他是家里的男人!是我的男人!双眸定定的看着于同,秦韵不由的把那些烦心事说给了他。
于同听后差点压制不住怒火,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勉强平静下来,紧了紧搂着秦韵的双臂,柔声道:“放心吧,交给我处理!”
秦韵吓了一跳,忙道:“你可不要做什么傻事啊,大不了我不要这工作了,再找一个就是了。在我心中,你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什么都无所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于同微笑道:“乱想什么呢?区区一个董事长助理,值得我去干傻事么?放心好了,我以前帮过郑锋一个很大的忙,现在和他的关系还不错,相信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你认识郑总?”
秦韵吃了一惊:“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于同笑道:“好几年前的事了,我那天上学的时候无意中救过他一次。”
秦韵回想起这几年在公司受到的礼遇,所有以前的不解在这一瞬间都明白了,原来还是因为儿子的关系啊,不由笑道:“你居然和郑总是朋友,为什么一直没有告诉我?”
于同满不在乎的道:“不就是认识一个郑锋嘛,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犯得着特意告诉你吗?”
秦韵有些好笑得看着于同,娇嗔道:“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还不把郑锋放在眼里。”
于同傲然道:“当然,我以后的成就绝对会远远的超过他的,我要让你过上全世界最好的生活,做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虽然认为儿子说的是大话,但秦韵还是被感动得不行,抱紧了他,俏脸扬起,献上了红唇。
随后,于同把这件事情跟天一说了一下,天一先是一愣,随即便是大怒,先是一个李锋,现在又是自己的一个助理,都惹到了秦韵,虽然少主并没有因为这些责怪自己,但他还是感觉很丢脸,要是让兄弟们知道,给少主造成麻烦的人都跟自己有关系,那自己的面子往哪里放啊。
当晚,那个助理便被天一开除掉了,第二天以后,就再也没人见过他,这件事于同没有出面,天一将那家伙杀死后,自己带着他的灵魂到了地府。事隔十多年,阎君对以前那个恐怖小孩仍是记忆犹新,面对着现在这个同样恐怖异常的家伙,他谨记地藏王的吩咐,满足了天一所有的要求,于是,十多年后的今天,十八层地狱里又迎来了一位长驻人员。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秦韵公司里对于她的风言风语却是变本加利起来,有好几次,秦韵都亲耳听到那些长舌妇们对他那不堪入耳的编排,于同也是在有一天去公司找秦韵时发现好多人看他的眼神不一样时才有了怀疑,运起天耳神通,很快便听到了那些让他火冒三丈的话。
于同生了一会气后便烦恼起来,这事该怎么解决呢?再这样下去,秦韵就算是再淡然,也不免会因这事而苦恼,但总不能把这些乱说的人都杀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