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隋末:小兵迎战李世民

东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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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天赋人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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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都知道杨广对自己宠信的大臣赏赐极为优厚,而且洪山虎的功劳大家都看在眼中,来护儿也不是贪功之人。

但是万万没想到,杨广的赏赐居然优厚到这个程度。

二十五岁的开国国公,别说在大隋是头一号,就算是纵观整个历史上,都是寥寥无几。

国公在大隋是一个已经泛滥了的封赏,比如说李渊是唐国公,杨玄感是楚国公,就连那个著名反贼李密,头上也顶了个蒲山公的头衔。

这些国公没有任何实权,仅仅只是一个荣衔而已,说不定本人仅仅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官,甚至于白身。

但是一旦在国公前面加上开国两个字,那就完全不同了。

如同武将的开府头衔,意味着自己成为一方军事首脑,拥有决定权一般,开国国公,同样是一个实权国公。

这意味着,洪山虎仅仅二十五岁就已经爬到了公爵的爵位上,仅次于只有皇亲能够担任的王爵。

先不说仪制这些洪山虎并不在乎的东西,实际上洪山虎的齐郡已经成为了大隋的一个独立王国,因为他是齐国公,而且是拥有封地的实权国公。

他拥有独立的收税权以及练兵权,只需要每年向朝廷交纳相应的赋税,并且在战时响应国家的征召,朝廷完全不管他在自己的封地里究竟干了些什么。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制约,换做是朝廷还拥有绝对的掌控力的时候,所谓的开国国公也和荣衔国公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仅仅只是能够领国公俸禄而已。

除此之外,洪山虎最多也就能够利用自己的国公身份抢抢民女,当一当恶霸,一旦敢在政令以及军事上玩脱,朝廷立刻会一封旨意下来,剥夺他的国公身份不说,搞不好还要下狱。

但是在目前,朝廷的掌控力已经以眼睛可以看见的速度一天比一天虚弱,洪山虎的这个齐国公终于能够发挥出真正的作用来。

而洪山虎在自己独立王国之中颁布的第一条政令,就是他一直以来蓄谋已久,用来撬动这个社会铁幕的人权法案。

他借口民乱四起,人心不安,需要明法律为由,在齐郡四处张贴由他口授,杜如晦、魏征等一干名臣主笔的《大隋律注疏》。

《大隋律注疏》在大体方向上与杨广所颁布的大隋律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在细微有分歧或者矛盾上的条款上进行了梳理,同时加上了各种生动的案例。

此注疏一出,人人称善,尤其是杜如晦和魏征,更是大力称赞洪山虎此举。

在他们看来,乡民无知,常常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而且原本的大隋律极为艰涩,一般人根本就看不懂,更别提照着遵守了。

而洪山虎此举,将大隋律里头艰涩矛盾的部分通通解释得清清楚楚,而且还附上不少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小案例,更是让乡民们能够将这些案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从而使得法律深入人心。

但是他们不知道,注疏的精髓并不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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