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隋末:小兵迎战李世民

东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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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章最好的时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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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到需要吃掉自己的孩子,却又因为不忍心,只好用自己的孩子与别人的孩子交换来吃。

换到孩子之后,没有力气去砍树,只好将手旁的白骨扔进火中,当作柴火来使用。

这样的惨状曾经无数次地发生在华夏大地上,而且就连洪山虎,都已经亲眼见识过。

洪山虎不知道将自己的孩子换出去给别人吃掉的时候会是怎样痛彻心扉的悲伤,他也不知道满地白骨堆积,以至于可以用来当柴烧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一切,都源自于杨广大规模征调民夫,并且一征几乎就是一整年,完全不考虑所谓的农时,或者民夫家中的妻儿父母正等着他回去哺育供养。

而大隋的赋税制度是沿用的北魏以来的租庸调制。

所谓的租庸调制,就是将土地以及丁口结合起来的一种赋税制度,主体是以人丁为主。

其中的租,是指的田租,大隋以男子为丁,每丁年满十八岁就授予田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意思是可以向子孙后代继承的天地。

而另外的八十亩,则是口分田,人死则还田,以便官府重新分给另外一个男丁。

每丁每年需要向国家缴纳粮二石,这二石就是每个十八岁的男丁所分到的一百亩田的田租,即租庸调制中的租。

看起来一百亩地一年只需要交两石,即大概一百公斤的粮食租,似乎很是宽厚。

但是这年头农业极度不发达,而且作物的品种也没有经过改良,亩产本身就只有一百公斤出头,而分给的一百亩地也并不全是耕地,还包括林地山地等,否则的话农民连做饭的柴火都没地方去拾。

一个丁能够分到三十亩宜耕的土地,已经是顶天了。

而且只有十八岁以上的男子才是丁,得以授予田地,而女子以及十八岁之下的孩子们无论有多少,都不算丁,都要靠男丁的那点口分田养活,其负担可想而知。

除了田租之外,每丁每年还要交纳绵三两,绢二丈,这是所谓的调。

而庸,就是指的农夫每年需要承担的劳役,采取用绢代替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所谓的输庸代役。

劳役都是农夫义务承担,官府不会负担其一分钱,甚至于农夫自己还要自带粮食,官府并不负责伙食。

因此租庸调制度下,一般的人都会选择采用庸的方式来代替自己的劳役,毕竟输庸可以在家里完成,而服徭役都需要去做苦工,甚至上战场,傻瓜都知道怎么选。

但是,这条制度,到了杨广手上突然行不通了。

庸也要交,徭役也要照服不误。

这倒也还罢了,国家连年征战,原本农夫们就对赋税加重有了心理准备,而大隋的赋税本身就比前朝要轻了许多,倒也还能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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