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誊抄了一遍《三字经》后,云烨终于松了一口气,悄无声息的把隋朝之后的篇幅消除不知费了他多少脑细胞,就在课堂上背诵之时,差点露出马脚,凭着被老婆多年养成的急智,硬生生的把“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梁唐晋,及汉周,称五代,皆有由。”这一句吞进肚子。李渊没死呢,要是现在给他上庙号,就算李二会放过云烨,全天下的士人也会把云烨碎尸万段。又消除了隋朝以后的人物后《三字经》缩短了一大截。管他呢,小孩子有本书读就不错了,还敢追求完美?
不知为什么,另外的几位皇子并没有问云烨关于《三字经》的事,只是继续翻检云叶的背包,希望能找出更多的美味,他们不了解一本新的启蒙书籍的重要性?其中唇红齿白的李恪,胖墩墩的李泰尽然一脸的漠然,似乎炸鸡比《三字经》重要多了。今天没有老师,宋濂半路跑了,半日的课时就是在一群奶声奶气的子曰诗云中度过的。程处默趴在案几上呼呼大睡惹得云烨也直犯困。旁边就是一个大大的青铜暖炉,烤的人全身酸软。云烨到底没有抵挡住睡魔的入侵斜倚在矮几上去和周公交谈关于《三字经》的归属问题。
每日午时都有一顿免费的午餐吃,这很重要,尤其对两个睡了一上午的人来说更是及时雨。酥酪十分香甜,米饭又香又软,萝卜汤非常美味,不知是用什么动物的肉熬制的,呈奶白色,一看就有食欲,一人半只鸡,只是云烨的鸡腿上哪去了?难道说皇宫里的人不吃鸡腿?回头看见程处默正拎着一只鸡腿在厮杀。再看看李承乾饭盘里的半只鸡翘着油黄色的独腿在显耀自己的存在。厨子偷吃了!云烨大怒,他并不喜欢吃鸡腿,只是吃别人的口水就恶心了,刚要发怒却看见旁边端饭盘上来的宫女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偷腿贼找到了,云烨反而不生气,看来那个小姑娘十分喜欢吃鸡腿,可怜的人。如果因为一条鸡腿就让一个人倒霉,云烨觉得还是不要声张的好。就着萝卜汤连吞下去两碗米饭,筷子一放心满意足。李承乾见云烨饭盘里只撕去了鸡腿的半只鸡问云烨:“怎么,宫里的饭食不合胃口?”
“没有,很好吃,就这一碗萝卜汤就不是一般厨子可以做出来的,我可是连吃了两碗饭。”
“胡说八道,我还不知道你?你往日最喜欢吃鸡脖子,今日却只吃了鸡腿,这还不奇怪吗?你不是一直说只有穷光蛋才喜欢吃鸡腿,贵族只吃鸡脖子和鸡翅。”
云烨凑近李承乾小声说:“关你屁事。”
蓝田侯,你可知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你今日居然剩饭,这不和老师教诲,更不符君子之道。这混蛋一脸正气,根本看不见自己饭盘里凌乱的残渣剩饭,却指着云烨饭盘里的鸡悲愤的大叫。
程处默跑过来一看乐了,抓起那半只鸡啃了起来,没几下吐出一根骨头,摸摸肚子幸福的打个饱嗝。
“没了,太子殿下,您身为我大唐储君自然要事事做出表率,我那只鸡就是留给处默吃的,您也知道我们兄弟从来都是不分彼此的。不知太子殿下饭盘里凌乱如同八国混战,有如响马入村是何缘故?”
李承乾见他的弟妹全部都出去了,就说:“还不是你害的,自从在你家吃了那个叫什么杀猪菜,我就对宫里的饭食深恶痛绝,没想到堂堂皇宫饭食竟不如你家,就让我汗颜无地。你什么时候再弄一顿杀猪菜,叫弟兄们好好解个馋,说好了,那个扣肉要多做几碗,今天拿来的鸡也要多弄一些,刚才不好意思和弟妹们抢。”只要没人李承乾就立刻没了太子威仪,还原成陇右那个活蹦乱跳的贵族少年。
“我家的厨娘都被你见色起义的强抢而去,弄得我家厨子刘七哭了好几天,你别告诉我你真的把厨娘弄到床上而不是放到厨房里?”
“你这天杀的混蛋,就你家厨娘快两百斤的身子,鬼才会放床上,还不是我请父皇母后吃了一顿饭,父皇觉得很合胃口就把厨娘弄到御膳监里去了。我现在还是用以前的厨子。”李承乾快疯了,背上一个喜欢肥婆的名声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