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攒点稿,我容易吗我!)
(好吧,想起来了,那时候叫大团结,果然读者都特么是万能的!)
张志越说,肥仔的眼睛就越亮,10万!
这特么的够他赚多久的?
现在的他一个月115的工资…一年是1380…十年是…后面该咋算了??
懵逼的肥仔开始不停地用手比划,忙活一脑袋汗也没算明白,反正差不多够自己赚一百年了,毕竟还要吃喝住用,而香港那边啥都包啊!
没文化的他不懂任何经济常识,反正在他的印象中,每年工资涨个十几块啥用不当。
就冲这10万就够买他这条命的了,更何况还有五万的安家费,越想越觉得靠谱。
烂命一条……拼了!
危险什么的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再危险还能比边境更危险!
杀人什么的他更不在意了,又不是新手,抱着尸体睡觉的事他都干的出来。
“志爷,咱什么时候过去?”肥仔有些迫不及待。
少年老成的张志刚参军的时候才19岁,却是看起来年纪最大的,说三十都一点不夸张,从那之后志爷的外号就跟随了他一生。
“多找点人,老板的意思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能找多少算多少。”
“那联系下老排长吧,他过得有点惨。”
大家都是战友,可也都是穷鬼,老排长出了事,结果大家都帮不上什么忙。
事情的起因具有普遍性,老班长转业分配的工作看似不错,可国企整体走下坡路,岗位人员拥挤,正事没有,闲下来专门搞些歪门邪道。
老排长的对象也是本单位的,具体原因肥仔也不知道,反正结果就是打人之后被关了半年,现在刚放出来,工作也丢了再加上有案底新工作也找不到,挺困顿的。
他们这些人习惯了武力解决问题,回到正常社会之后很难适应下来。
第二天开始,陆续有战友到这边来见张志,包括老排长齐歉,事情也进展的极其顺利,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爬出来的兄弟,大家不觉得张志会骗他们。
再说,现在只是一起去香港,是否带家人过去以后看了再说,大家又不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怕这怕那的,一帮穷的叮当响的大老爷们没有任何欺骗的价值。
张志在国内来回跑了十几天,当他返回鹏城的时候带了二十六个人。
看着张志嘴里老板买的一栋用来安顿他们家属的楼房,二十来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别的先不说,这财大气粗的感觉扑面而来。
暴发户!
腐朽而奢靡的资本家!
但想到这些都是给自己家人住的……真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