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第四年,全球地域受极寒温度影响,农作物早已被破坏殆尽。
这是末世以来最冷最冷的一天,冰冷冷的风刮过她那张粗糙小脸,像下刀子一样刮得人生疼。
谢凝搓着冻僵的手,哆哆嗦嗦站在一栋联排大别墅前,等了半小时又半小时。
别墅门好不容易缓缓打开,里面走出个穿着厚袄子,从头包到脚的妇人。
谢凝永远都记得妇人看自己的眼神,是斜着眼睛看的,从上到下斜着打量。
衣服还算干净,就十分单薄,因为女孩子瘦小的缘故,衣服就显得有些空空荡荡。
谢凝当时感觉自己仿佛被扒的干干净净一只小可怜,在别人眼里简直就比蝼蚁还低贱。
“跟我过来吧。”妇人面色淡淡转身,眼里含着一丝轻蔑。
这年头,上门认亲戚的可真多。
说是先生的女儿,可鬼知道呢?
还是康小姐人美心善,说是把人领进门来认认看,按她说,就该直接把人轰走才是,省得烦心。
谢凝跟着妇人走进别墅大门,一路“咯吱咯吱”踩着厚厚的积雪,穿过庭院。
到了正门,那妇人斜她一眼,冷冰冰说了句,“在这等会儿。”
便丢下她踩上别墅台阶。
她孤零零站在楼梯下面,缩手缩脚捏着手心,看那妇人重重跺着脚上的积雪。
饥寒交迫之感真得很不好受,所以重生回到宋家阁那晚,吃到外婆亲手蒸的包子,她能一口气干掉好多个。
谢凝不知道又等了多久。
她的双脚因长时间在雪地里久站,破旧的运动鞋里早已灌满雪水,冰寒刺骨毫无知觉了。
她完全不知道是脚痛还是心痛,反正感觉哪哪儿都痛。
又过了很长很长时间,谢凝整个人几乎快晕厥在雪地之际,正门轻缓开启。
一名穿着名贵皮草,披着Hermes披肩的高贵妇人走了出来。
她挽着高高的发髻,鬓边插着钻石珠花,手中抱着一个四五岁光景的男孩,就这样站在别墅台阶上,居高临下看着谢凝。
虽然贵妇的披肩与她高贵的皮草真得很不搭,品味值得商榷。
但这并不影响她此时贵气全开的气场。
她抱着那个闹闹腾腾的男孩,就用一副漫不经心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了谢凝一圈,忽然淡淡一笑,“张妈,去拿一百个晶核给这位小姐。”
她伸出那只涂着丹寇的手,无名指上硕大的钻石戒指几乎闪瞎人眼。
先前迎谢凝进庭院的妇人,连忙小步跑上前来,态度十分恭敬送上一只做工精良的刺绣袋子。
“给她。”贵妇淡淡开口。
张妈努了努嘴,心说又是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
她走上前直接将刺绣袋子往谢凝手里一塞。
随即像是碰到什么脏东西似的,手指在腰上擦了又擦。
时隔四年,谢凝早已忘记,末世前那些昂贵的刺绣品长什么样了。
原来,末世后四处流浪过得饥一顿饱一顿的就只是她而已。
富贵人家过的日子,依然像往常那样好。
因为她只是普通的幸存者而已。
不普通的家里早就通上了电,穿金戴银吃穿不愁,还能有佣人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