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洲两个字已经到了舌尖, 沈锦书还是咽了下去。
她低着头,吸了吸鼻子, 带着浓厚的鼻音, “重要吗?反正我也不打算送了。”
这段时间腾达在京都办公之后,孙爱华过去一个月才见一次女儿的情况大大改善。
有一周甚至四天晚上女儿都在家里吃饭, 吃完了还陪她去跳广场舞,最关键的是,女儿跳舞跳得相当漂亮, 让她在一帮老姐妹面前大大涨了面子,拉风到了极点。
和女儿相处的多了, 感情比过去深了不少,但是不代表对外孙女儿的疼爱就淡了,孙爱华看到沈锦书这样,还是心疼。
摸了摸外孙女儿的头发,也不再继续追问是谁让她送手表的,“中午在这儿吃饭吗?”
“好。”
沈锦书像是数米一样吃饭, 孙爱华看在眼里,更心疼了,甚至有一瞬间想要开口,不然刷她的卡。
要不是宁蓁蓁打了电话, 女儿叮嘱的话她还记得, 要不然只怕真的头脑一热, 就给沈锦书转账百万。孙爱华和沈驰两个人手里的房产在这么多年过去以后, 已经增值到了亿元。
因为记挂着这件事, 在下午见到了丈夫还在絮絮叨叨。
沈驰笑了笑,对着妻子说道,“小孩子爱面子,你做得对,不给钱是对的。”
“我就是心疼,你不知道……”孙爱华的话说到一半,就听到门铃响了。
打开门,正是最近常回家看看的宁蓁蓁。
这位在上班的时候走的是温柔风,在有应酬的时候会换上小套裙,没有应酬的时候,以方便为主,很多时候穿的是裤装。
今天甚至没穿裙子,白色的衬衫,烟灰色的西裤,外套是和裤子同色,头发半散落,上班的时候带着的是两枚一克拉的钻石耳钉,还有粉钻发卡,等到下班之后,换下了典雅小钻,带上了夸张的几何状耳环,就连头发的粉钻发卡,也取下了,用的枯枝状银饰。
补妆的时候把眉尾扬起,温柔总裁摇身一变,成了攻气十足的霸总。
四十五岁的年龄,打理腾达的产业,孝顺父母,等孩子出生了,还要养孩子,宁蓁蓁没打算恋爱,但是也不打算灰头土脸过一辈子,出门的时候都是光彩照人。以前的沈芷君追求者就不少,这样一打扮,商场上又多了两位离婚总裁动了心思。
“妈。”宁蓁蓁笑了笑,扬起了手中的食物,“路过和平饭店,买了烤鸭。”
“哎呦。”沈驰看到了女儿,笑了起来,他正好被老婆说的有些头疼,现在正主来了,让女儿替老婆开解,“我可最好这一口,知我者莫若芷君也。”
宁蓁蓁把孙爱华同志的臂膀一搂,笑嘻嘻地说道,“那可不对,我妈得吃醋了,您的心灵伴侣明明是我妈。”
沈父沈母两人年龄大了,沈驰的教学任务不重,孙爱华更是退休,两人空闲时候多了,难免有点寂寞。现在女儿回来了,还彩衣娱亲,可以说是家里热热闹闹的。
孙爱华的脸上有点绷不住,“你啊,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材料选好了,”宁蓁蓁笑着说道,“进展比自己想的顺利,我就提前回来了,再说了,不是还有锦书的事嘛,她是不是中午过来了?”
沈驰说道,“你妈刚刚还在说,心疼书书想给钱。”
“千万别。”宁蓁蓁把烤鸭放在了桌子上,自己坐在沙发上,对孙爱华说道,“这可是害了她。”
“我知道。”孙爱华深吸一口气,有些难过,“我就是觉得,是不是把她宠得太过了。”
“瞎说。我觉得就是周洲撺掇的,以前的书书哪儿开口就说要百万?她不缺吃不缺穿,从小条件就好,对朋友是大方,但也没当过冤大头,往来的东西只会略贵一点,不会瞎送。这次她是借着买表的机会,还想买点其他的,刚开始的时候,她是这样对我说的……”
有些话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现在见面了,宁蓁蓁就直接把当时沈锦书的话给复述了一遍。
最后总结说,“你看,刚开始说要给郑成建还有同学买礼物自己也要买东西,不确定买什么,让我给开高一点的额度,她自己在商场买。我不同意,仔细问她,她就说,要送手表已经说好了什么的,室友要过生日,也要钱。你应该也记得,她还吐槽室友送她假口红,质地不对吧,按照书书的性子,买个一千块一下的礼物回礼就够了,怎么会用直接来一句,额度不够?”
沈驰听到了这里,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是觉得不是周洲。这件事,是不是书书自己临时起意?以前她只是高中生,现在到了大学,接触的人和事都不一样了,而且电影学院的话,里面有钱人也不少,很多父母在大学的时候,会给孩子不少钱,书书可能是看别人这样,所以才想给郑成建买块好表。”
他教书育人了一辈子,一直待在象牙塔里,又是文学院的教授,打交道的人可以说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周洲是理工大的金融系学生,这种优秀的孩子,他下意识地觉得人不会坏。
孙爱华不吭声,她在电话里还有辩驳,今天见到了外孙女儿,就没有那个笃定说不是周洲了。
宁蓁蓁把两人的反应都看在眼里,原本的沈芷君因为当年父母对郑家好,留下了刻板印象。总觉得父母还会让步郑家,郑成建到底是女儿的生父,事情做绝了到时候父母还要批评自己,干脆就给了沈锦书额度。
宁蓁蓁说道:“反正就一点,不给钱就好了,走一步看一步。”她挽住了孙爱华的手臂,撒娇说道,“妈,我想吃你做得鸡胗藕带。”
年龄大了的人,事情陡然轻松,心中寂寞空虚,被人需要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宁蓁蓁会适当和孙爱华提要求。
孙爱华很吃这一套,立即想到了家里没有藕带,有些着急,“家里的藕带吃完了,怎么不早点说。”孙爱华连忙说道,“你还想吃什么,我现在去买。”
宁蓁蓁对着沈驰说道:“爸,那我就和妈一起。”
沈驰等到两人走了,想着虽然外孙女最近有点谈恋爱太过于火热,不怎回来,女儿是真的把产业搬到了京都,隐隐以这边为重,而且一个有意示好亲近,一个想要弥补,现在母女两人黏合劲儿的让沈驰都有点吃醋。
沈驰站起来,去了阳台上,今天太阳好,妻子果然晒了被子。
沈驰拿着一根撑衣杆,拍一拍被褥,把蚕丝被拍得蓬松,等到空气之中的浮尘慢慢归于平静,把撑衣杆放在一边,抱着被子到了女儿的房间里。
沈驰年龄大了,带上老花镜看书时间长了会眼睛疼,他今天准备教案已经用了很久的眼睛。
于是他又把柜子里的床单和被套拿出来。
在老婆和女儿没有回来之前,沈教授慢慢地给女儿铺好了床单,被套也套在被芯外。
沈父沈母还有宁蓁蓁这边是岁月静好,沈锦书是第一次格外狼狈回到了宿舍。
她本来不想接周洲的电话,没想到回到了宿舍楼下,就看到了周洲在等他。
“怎么了?”周洲上前拉住了女友的手。
周洲哄了半天女友,才从哭哭啼啼的女友这里,知道提高额度的事失败了。
周洲第一个反应就是,果然第二次见面的言笑晏晏只是错觉,沈总还是没有接纳他。
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把生意做到现在的地步,怎么可能会对人没有防备?沈芷君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周洲叹了一口气,幸好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这只是一个试探。
失败了没有关系,他并不着急。
只要沈锦书一直喜欢他就好,他只需要对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公主好一点,再好一点,让小公主离不开他。
沈总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母亲,孩子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而且沈总早年打拼把女儿养在外公外婆那里,她对沈锦书肯定是疼爱又愧疚的。
母亲总是拗不过孩子的,尤其是到时候,他和这位母亲的掌上明珠有了孩子,母亲总是会为了独生女妥协的。
想到了这里,周洲的眼里滑过一丝笑意。
他得抽空和郑成建谈一谈,让未来的岳父不要急,急得话容易生错,让沈总更提防他就不好了。
“外公外婆也不帮着我,”沈锦书抹着眼泪,“我都说了,这样我会没面子,我都答应了的事,不好更改,外婆还是说,有多少钱,就献多少钱的孝心,我就是学生,哪儿有什么钱啊。”
还有沈锦书的外公外婆,周洲知道这两位老人不善理财,但是因为很早就阴差阳错开始买房子,让当年的沈芷君有了创业的资本,并且这些年不断升值。
周洲不想让沈锦书和两个老人生气,毕竟这两个老人有点浪漫主义的理想和天真,等到他真的要娶沈锦书,这两位老人是很重要的助力,周洲哄着女友,“别和老人家生气,他们肯定不是这个意思。”
“就是就是就是!”沈锦书发脾气,“不许你替他们说话!我现在讨厌外婆!你要是再说他们的好话,我就不理你了!”
“好好好。”周洲很清楚沈锦书的脾气,这时候要顺毛捋,反正他很清楚老人家疼爱沈锦书,或许等到郑成建的生日,哦,还有自己杜撰出来父母的生日都过去了,沈锦书才会不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