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一,立夏,晡时。
大焱国南部白水村。
水稻田里的农夫杨大力,扶着锄头捶着后背,看着远去的寒酸轿子,冲自家婆娘杨郑氏道:“谁家今天成亲?农事都不顾了。”
杨郑氏荆钗布裙,皮肤晒得黑黢黢的,忿忿地,“还能是谁,老谢家的小寡妇,改嫁了。”
在白水村,姓谢的只此一户,杨大力追问:“谢里正家的三儿媳妇?”
杨郑氏左顾右盼,以手微掩着唇,“我听谢家大娘说,百草诗那小蹄子,上山挖野菜救回了个病弱的美貌少年,藏在房间里好几日,做了对不起死去三郎的事。犯了七出,自然是要浸猪笼沉塘的。”
这比说书还狗血精彩的桥段,听的杨大力一愣一愣的,“那后来呢?”
杨郑氏淬了一口唾沫,握紧了锄头,“也不知道那少年和谢里正说了什么,谢家一纸休书,把百草诗给休了。百草诗的娘百李氏,八成看那少年生得好,动了心思,愣是让少年娶百草诗为妻,这不,婚期定在了今天。”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杨郑氏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比丈夫知道的详细的多。
杨大力想了想,“晚上你悄悄给百大娘送去二斤小米,当是新婚贺礼,百草诗那丫头,是个命苦的。”
眉毛快要飞起来,杨郑氏叉着腰,“那小蹄子是命苦吗?她命硬的狠,还克夫呢。我可不去干这得罪人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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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诗睁开了眼,视野里一片漆黑,一块布蒙住了头。
她清楚地记得,作为中医药大学学生,她用水飞法去除朱砂的重金属杂质,研制安神丸。结果,大概是分离实验失败,她把自己毒死了。
这是要去见黑白无常吗,所以黑布覆面?
风夺门而入,为傍晚带来一丝凉爽。
百草诗扯下头上的布,目之所及,一个少年近在咫尺。
视线上移,只见少年十八九岁的年纪,生了一副天人容颜,虽面色带着不健康的冷玉白,但眉宇之间,似将星辰日月、山峦丘壑、人间美景凝聚。双眸如揉碎了星光,薄唇不染而朱,弧度美妙,线条宛如谪仙人刀斧雕凿。
欸我了个瘸,地府怎么会有如此美貌少年?
以百草诗生前阅星无数的经历,眼前人绝对排得上一二,甩流量小生几条街。
等等,好像不太对。
瞳孔一缩,百草诗发现了问题所在,少年身穿大红喜服,不是唐装,不是汉服,是古装。
内心掀起惊涛骇浪,她穿越了?开局就得了个美相公?
四目相对,少年惊愕之余,停在半空要掀盖头的手垂下,“百姑娘?”
少年开口了,声音清清冷冷的,好好听。
美的事物总是让人赏心悦目,况且又得以重生归来,百草诗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帅……”
“锅”字还未出口,却听得少年又说道:“折羽很感念百姑娘救命之恩,咳咳……但婚嫁之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我与百姑娘并无情感基础,不日我也将离开此地,这婚事就此作罢吧。”
一股熟悉感涌上心头。